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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的性质如何认定,离婚时如何分配厦门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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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的性质如何认定,离婚时如何分配厦门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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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性质如何认定离婚时如何分配 案情 陆某(女)与车某(男)于2002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04年6月育有一女,开始夫妻感情尚好,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2007年3月开始,双方分居,陆某随即外出打工。2007年9月,陆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车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