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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司股权纠纷律师公司顾问民法典中陪嫁物是否属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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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司股权纠纷律师公司顾问民法典中陪嫁物是否属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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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中陪嫁物是否属婚前个人财产民法典中,陪嫁物1般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民法典》第1千零6十3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1)1方的婚前财产;(2)1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1方的财产;(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2、嫁妆是否是婚前财产当事人的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2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1千零6十2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1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1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1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1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1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1方的婚前财产,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由此来看,女子在婚前的陪嫁物1般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具体的规定如上。华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