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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司股权纠纷律师——聊聊股东股份转让的价格股东会真的有权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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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司股权纠纷律师——聊聊股东股份转让的价格股东会真的有权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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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份转让的价格股东会真的有权决定吗 第1种观点认为,股东会决议有权决定股份转让价格,乙拒不执行股东会决议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理由是:1.公司法并未规定股份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不排除可通过股东会决议形式予以确定。2.股权是财产权,但并不具所有权性质,公司章程既然规定股东在条件成就时应无条件转让其股份,应视为公司股东约定了股东在此条件成就时对股权的处分权的丧失,此处分权应包括对股份的转让与否与价格两方面内容。 第2种观点认为,公司以股东会决议形式决定股份转让价格是对股东权的侵犯。该案中股东会以决议形式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只能是1个基础价格,应当由转、受让双方结合公司不良资产率、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发展前景等对股权价值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加以确定。即使协商不成,也应以双方共同委托的第3方依据通行做法提供参考价格后再行确定,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评析:华律小编同意第2种观点。理由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在股东之间以自由转让为原则,股东之外实行限制转让。公司章程虽规定在条件成就时股东须转让其股份,但并未规定向谁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