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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原则有哪些厦门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2023/6/8 17:57:06

1、数罪并罚的原则:1、吸收原则。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2、合并原则。对于主刑和附加刑,我国刑法采用合并原则。3、限制加重原则。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2、刑法数罪并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判决宣告以前1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3)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6十9条判决宣告以前1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十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十年,总和刑期在3十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十5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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